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时间:2025-07-05 15:15:05
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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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1

为了更加公正、客观、准确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我校将从20xx年继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评定方法如下:

一、全面发展星

1、思想品德好。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2、学习好。明确目的,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较好的掌握了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3、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情况、健康的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等级。残疾学生(须持相关证明),能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组织管理星

1、符合“全面发展星”有关“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普通话好、规范使用汉字好”的基本条件。

2、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综合协调和表达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富有成效。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成绩突出。

4、所在班、团支部在任期间无违规、违纪事件

三、文明礼仪星

1、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洁、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超短裙、吊带背心等。

2、进(出)校园下车,骑车按学校指定路线骑行,并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3、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4、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5、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取)侮辱性绰号,发生矛盾时多做自我批评。

6、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和蔼。

四、勤奋学习星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2、珍惜时光,惜时如金,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3、专心听讲,勤于思考,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4、勇于提出学习上的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5、熟练运用普通话,规范使用汉字。

6、各学科总评成绩达良好水平(或某一高考学科成绩突出),体育锻炼成绩达标。

五、体育锻炼星

1、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心理和身体健康。

2、认真做好课间操(早操)、眼保健操,不缺勤。

3、残疾学生(须持有相关证明),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4、能主动协助体育老师做好体育课、运动会、体育节等活动的组织、策划、裁判等工作。

5、凡是在校运会、体育节各单项第一名者;县各类体育竞赛单项前二名,团体前二名者;上饶市级各类体育竞赛个人前三名,团体前六名者优先评定。

六、书画艺术星

1、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书画艺术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的班刊在校级评比中获两次二等奖以上。

3、凡参加县书画、艺术竞赛个人第一名(一等奖以上),上饶市个人第三名(二等奖以上),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者优先评定。

七、文学创作星

1、热爱文学,参加文学社团,积极从事文学创作。

2、语文总评成绩达良好水平。

3、能熟练运用普通话,规范使用汉字。

4、凡个人作品在校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个人作品在《横峰报》上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在《上饶日报》发表1篇以上者优先评定。

八、文艺表演星

1、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能够独立承担(集体演出任务),师生反映良好。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兴趣小组(音乐、舞蹈、器乐等)活动,不迟到、旷课,认真完成铺导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着装符合中学生标准。

5、凡参加县文艺汇演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上饶市以上及文艺汇演三等奖以者优先评定。

九、孝敬父母星

1、尊敬师长,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2、主动承担收拾房间、洗衣、洗刷餐具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3、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在外住宿。

4、尊敬体贴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5、对父母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乱花钱。

十、拾近不昧星

1、有正确的人生观,思想进步,信念坚定。

2、利益面前不动心,一学期捡到东西交公累积价值人民币50元以上。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主动帮助他人。

十一、科技创造星

1、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科技活动。

2、勤于思考,善于创新,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3、主动承担学校布置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并能够顺利地实现研究性学习目标。

4、能够进行“小设计、小发明、小制作、小创造”等科技活动,师生反应良好。

5、凡参加县、市科技创新大赛(如计算机、实验操作竞赛等)三等奖以上者优先评定。

十二、助人为乐星

1、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2、乐于助人,关心他人的困难,并尽力给予帮助。

3、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勇当班主任助手。

4、关心爱护同学,鼓励、安慰班级“学困生”

评比要求

1、各班评选名额不限,学生对照“星”级标准提出申请,在班会课上作理由陈述,全班同学投票表决,报政教处审核,学校同意予以表彰。

2、学生有违纪行为取消“星”级评比资格。

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2

一、评选标准:

1、 在品德修养上,应知荣明耻,具有热爱祖国、服务人民、辛勤劳动、崇尚科学的高尚品 ……此处隐藏11115个字……期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努力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做好事。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劳动,自觉抵制精神污染。

5、在校有个性、会学习、知荣耻;在家有孝行、会自理、担责任;在社会有教养、会共处、守公德。

二、评选办法

以校为单位评选。全校每学期评出15名优秀学生(不分年级)。

三、评选程序

1、班级初评:班任根据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提供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不限人数)

2、学校复评:在班级初评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值周教师的记载情况综合评定。取前十五名。

注:出现骂人、打架现象、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票否决。

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分别设立: 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道德文明之星、阳光体育之星、艺术特长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每班推荐6名校园之星。

三、评选标准

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二)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希望之星:理想远大,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虚心好学,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学习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进步大。

3.道德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阳光体育之星: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5.艺术特长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6.热爱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

四、宣传表彰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调动学生争当 “校园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争先意识。

2.各班级要民主推举候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各班级推荐6名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选,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

3.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橱窗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评选时间

1.学习宣传:(4月1日—4月12日)

2.推荐评选分两个阶段 :

4月15日—4月19日上报道德文明之星、艺术特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期中考试以后上报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阳光体育之星。

3.宣传表彰分两次表彰:

4月22日—4月27日第一次表彰

期中考试后进行第二次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材料上报教务处时间:

第一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

第二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期中考试后报教务处。

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15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0%)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

2、热爱学习,成绩优秀,每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总分排名班级前10名【一年级包含语文和数学学科;二年级包含语文、数学和品德三门学科;三至六年级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五门学科(语文、英语和数学考试成绩优秀以上,科学和品德学科考试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艺术、信息技术课内外活动。体育考核80分以上,艺术、信息技术考核成绩优秀以上;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5%)

1、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

2、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三、操作程序:

1、每班推选的候选学生,将参评学生资料上交到政教处(6月29日前)。

2、由政教处将参评学生资料汇总后上交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相关老师、班主任共同依据评选条件评选出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将各班级推荐上报候选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于休业典礼时表彰。

四、有关事项:

(一)各班级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评选程序,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二)有下列情形者,一票否决:

1、乱扔、乱吐、乱涂、说脏话、翻越学校禁止区域、打架、集合做操等集体活动说话乱跑被值周老师或同学发现,经教育不改或被记录者。

2、逃学、不尊老爱幼、不尊重父母等违反《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出有损班级或学校声誉的行为者。

(三)相关评选材料送交要求:

各班主任对照参评条件,认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表格,并将表格和有关材料按时上交政教处,过期指标作废。

说明:1、优秀学生及各类积极分子名单填报工作将不再印发纸质名单,请班主任老师将电子表格及文件到“小学”群动态中下载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将名单以QQ形式发给我(6月29日前)。

2、在评选过程中条件相当者,学校对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学生实行加分。在学校开展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数学(口算)竞赛、体育、艺术、等活动中获奖者,享受加分(本学期获得校级、区级、市级和国家级一等奖者分别加1-4分,二等奖及以下者分别按50%计分,三等奖及以下者分别按25%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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